昆山市兰亭盛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
公开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概况:小区位于昆山市高新区林荫路东侧、杜克大道南侧;住宅户数2087 户。建筑类型为:高层住宅;可收费面积:284865.98平方米。1.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16点前;2.地点: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三楼)。1.入围物业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8日10:00-17:00,地点为: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三楼);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2.拟派驻项目经理要求:拟任小区经理有 5 年以上管理经验,大专学历及以上,持昆山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苏州大市范围内认可的同级别岗位证书)及以上,年龄30周岁至50周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3.“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4.物业服务人现管理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未解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报名参与投标(被督办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解除安全隐患证明,昆山范围内无在管项目的报名单位出具承诺书)。5.报名的物业服务人需列入2021年度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A级名单内(提供证明材料)。6.物业服务人有在管项目列入苏州大市范围内各住建局公布的物业服务质量黑榜名单的不得报名参与投标(昆山范围内无在管项目的报名单位出具承诺书)。7.报名的物业服务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需有在管住宅项目(业态含高层建筑)近三年内获得“省示范”、“苏示范”、“昆示范”其中一项荣誉(提供证明材料)。8.管理实绩要求有:合同期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在管住宅项目(业态须含高层住宅)且单个住宅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总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动迁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9.曾被本项目业主大会解聘的物业服务人或法人股东等实际控制参股或者控股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参照《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明细如下:2.物业费收费标准: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费1.5元/月·平方米,代收代缴0.91元/月·平方米。3.停车费部分:车库车位租赁费180元/月·个,车库车辆管理费60元/月·个,外来车辆按政府指导价收费;5.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每季度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公共用房租金不分成,归全体业主所有)按70%与30%分成;70 %存入公共账户(暂时由中标物业服务人开设专户代管,招标方监管,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后该账户转入业委会或物管会名下),归全体业主所有,该部份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开支项目等。30%扣除法定税金后剩余部分归物业服务人,补贴物业服务人各项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当开具正规发票。公共收益全部存入公共账户,每二个季度结算一次,招标人(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应于次月10日将补贴物业服务的管理费用转账给物业服务人,并将相关凭证(网银凭证原件由招标方保存)复印件在小区各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不少于一周。6.招标人与中标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合同时,同时与物业服务人签定考核协议。(1)合同期内,本小区在昆山各级政府的各项公开检查或评比:垃圾分类列入灰榜的,每次处罚5000元纳入公共账户(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公共收益中扣除),获得红榜的奖励3000元(从公共账户中支出);物业服务质量获得红榜的奖励10000元(从公共账户中支出);物业服务质量列入黑榜,物业合同自行终止,招标人(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按此选聘方案重新招标。(2)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每季度物业服务人应配合业主代表(业主自行推荐产生,不少于11人)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检查、考评,针对服务不足的项目,物业服务人提出解决方案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3)物业服务人每年度邀请物业协会专家库专家对小区的重要设备设施(消防、电梯、工程、智能化)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物业服务人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专家费用从公共账户中支出)。(4)物业服务人应每季度在小区公告栏公示上季度物业服务工作报告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5)物业服务人每年组织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小区公共栏公示,调查户数不低于小区总户数的50%。满意度调查表应归档备查。7.中标物业服务人应在接管项目三个月内对小区所有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设备设施档案;中标物业服务人应在接管项目一个月内对小区所有公共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汇总问题,属建设单位应保修项目物业服务人应以书面形式联系建设单位修复。8.物业服务人拟派驻在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需根据服务等级标准进行配置,满足服务要求(物业所有服务人员照片需上墙,接受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人根据投标文件及物业合同约定派驻的工作人员离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人员缺失的须一个月内补足,超过一个月未补足的按缺失人员薪酬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公共收益中扣除。注:秩序维护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缴纳社保,秩序维护人员不得外包),保洁人员及绿化工年龄不超过65周岁(聘用退休人员需缴纳意外保险)。其他物业工作人员合法用工。9.中标物业服务人专业工作人员(维修电工、消控员、项目经理等)需持证上岗。10.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单独委派,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在管期间未经招标人(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同意不得随意调动。11.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为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发包或让其他公司、个人挂靠管理(电梯、消防设备等需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保)。12.中标物业服务人应承担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及前期的专项检查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13.物业服务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招标人组织部分业主进行评估(参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及考核协议)。评估合格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约定期限。如果达不到要求,进入整改期,整改期为2个月,期满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按此方案重新选聘。合同期内项目出现重大事故(管理不当造成),无需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业委会或物管会成立前)应按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注:中标物业服务人不履行以上各项条款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已支付使用的各项费用将不再退还。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凭证送昆山市萧林西路2190号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三楼)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逾期视作自动放弃。1.本次选聘物业服务人采取公开招投标结合业主大会表决方式。2.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的公开招标工作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费用由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由中标物业服务人承担。报名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服务人不满3家的,招标人按选聘方案重新招标,二次招标报名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服务人仍不满3家的,招标人可以邀标的形式邀请符合招标资格的物业服务人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进行表决。开标时合格的投标人未超过3名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从昆山市物业协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5人组成。开标现场见证人:招标人推举业主代表2-3人,社区代表1人作为见证方。4.评分标准为:商务标45分、技术标40分、答疑分15分。附加分项:在管住宅项目(业态含高层建筑)近2年内物业服务质量列入昆山市住建局公布的红榜企业(或近2年内获得苏州大市范围内属地住建局公布的同等荣誉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开标时核实)加2分,不累加最高2分。(1)评标委员会根据开标结果推荐3名排序在前的合格中标候选人;(2)选择排序在前的二位候选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全体业主表决产生最终中标物业服务人。如排序在前候选人放弃或者因不可抗力退出业主大会表决的,按排序由第三名参加业主大会的表决。 (3)如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未有候选人得票占比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由开标得分排序在前的候选人中标(退出业主大会表决的候选人除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拟委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证书原件需带到报名现场备查)及简历;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十一、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资料均需总公司名义。招标单位:昆山市玉山镇大学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书记 电话:0512-55111060
招标代理公司:苏州普士惠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谢琳莹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0150800 13814896212
昆山市玉山镇大学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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