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千灯镇泰极国际花园物业管理二、招标项目概况:昆山市千灯镇“泰极国际花园”小区位于昆山市千灯镇汉昆路199号,总建筑面积为191013.63平方米。建筑类型为:高层住宅、别墅、商业已全部开发完成。三、招标单位:昆山市千灯镇泰极国际花园小区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1.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16:00前;2.地点: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樾阁北街313号)。
1.入围物业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樾阁北街313号)。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2.昆山信用上无未结案或未处理完毕的严重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行为;拟报名的物业服务人现管理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未解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报名参与投标;3.管理实绩要求有:昆山范围内有在管住宅项目(业态含高层建筑)且单个项目物业服务区域内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4.物业服务人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近一年内(2023年第二季度至今)列入黑榜的不得报名参与投标;5.拟派驻项目经理要求:拟任小区经理有3年以上管理经验,大专学历及以上,持昆山市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及以上,年龄30周岁至55周岁。
1.泰极国际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参照《昆山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昆发改(2020)64号)执行,综合三级六档执行。(1)高层:二楼及以上1.5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一楼1.1元/月·平方米(含代收代交);3.停车费: 本小区汽车停车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路面车位使用费 72 元/月·辆;地下车位的管理费为 40元/月·辆(收益归物业服务人,用于地下车库日常管理及维护支出),地下人防车位使用费:按原标准收费(含管理费);外来临停车辆按政府文件规定收费。4.物业服务人拟派驻在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需根据服务等级标准进行配置,不少于以下人数:(3)秩序维护员14人(含主管、门岗、巡逻岗、消控员、地库巡逻人员等);注:秩序维护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缴纳社保),保洁人员及绿化工年龄不超过65周岁(聘用退休人员需缴纳意外保险),其他物业工作人员合法用工。5.物业服务内容特别提示:(1)工程:小区部分房屋外墙墙面粉刷层有脱落现象;2处喷泉无法正常运行;草坪灯无法正常开启,景观亭玻璃损坏、构件锈蚀;绿化局部缺失,地库2台排污泵损坏等;(2)智能化:小区现有监控画面190台,其中电梯监控有12个损坏、监控电视墙损坏1台(由现维保公司承担修复工作);人行通道门4台损坏(东门、南门各2台);小区西面围墙低矮需增加周界报警或电子围栏,加强安全防护;(3)电梯:小区电梯运行基本正常;中标物业服务人接管后需做一次全面保养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4)消防:消防报警系统有6个故障;地下室消防主管、支管锈蚀严重,需做除锈并油漆工作;地下室缺失部分应急指示及应急照明;部分消防栓有破损需修复;(5)根据苏府办【2024】76号文要求,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需物业服务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措施和方案。注:用于上述(1)(2)(3)(4)项整改修复的资金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体现,需注明整改修复的资金明细;投标单位可以出资、垫资等方式须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项目整改修复期限由物业服务人与物管会协商。6.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费维持不变,如需调整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8.项目现有物业服务用房1715.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51.62平方米,其他964.33平方米)。(1)小区路面车位使用费、临时停车费收入扣除法定税金后70%分成归小区全体业主,剩余部分补贴物业公司管理及设施更新提升。(2)小区物业用房租金收入扣除法定税金后70%分成归小区全体业主,剩余部分补贴物业公司管理费。(3)小区充电桩、广告、摊位、快递柜等收入扣除法定税金后70%分成归小区全体业主,剩余部分补贴物业公司管理费。(4)公共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小区建设。(5)中标物业服务人应按物业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超出物业合同约定以外的设备设施维修且维修金额在10万元以内由物业服务人提前向物管会申请,经物管会同意后由从公共收益中支付。公共收益所有费用的收支情况须定期公示。未经提前申请或未经物管会同意的费用物管会一律不予承担,涉及较大金额的维修费用(10万元以上)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方可使用。10.中标物业服务人拟派驻的专业工作人员(维修电工、消控员、项目经理等)需持证上岗。11.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单独委派,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在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12.中标物业服务人承诺本项目为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将项目整体转包、发包或让其他公司、个人挂靠管理(电梯、消防设备等需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保)。13.中标物业服务人须承担第三方招标代理费及业主大会征询费(共计 人民币93500元 )。14.中标候选人应当在开标结果公示后7日内向物管会专用帐户并足额支付第三方招标代理费及业主大会征询费,物管会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开具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侯选人未在上述期间支付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履约,按开标时得分名次递补。15.物业服务人需每半年向物管会提交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16.中标物业服务人在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前须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到物管会帐户,保证金用于履约考核,考核细则由物管会制定,根据考核结果作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扣减,直到扣完为止,扣减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公共收益,剩余部分退还物业服务人(无息)。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扣完的,物管会可终止合同(物管会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注:中标物业服务人不履行以上各项条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已支付使用的各项费用将不再退还。17.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拟定为叁年;中标物业服务人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期限自实际交接之日起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内,招标人组织部分业主进行评估(参照签订的物业合同)。评估合格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至约定期限。如果达不到要求,进入整改期,整改期为2个月,期满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按此方案重新选聘。合同期内项目出现重大事故(管理不当造成),无需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应按此选聘方案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人。1.各申请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送至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日期截止后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接收,视作自动放弃。3.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新物业服务人的招标工作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费用由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由中标物业服务人承担;符合招标要求的报名单位满3家不超过5家,全部入围参与投标:符合招标要求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的按下面程序评比前5名入围参加投标。(1)2022年至今报名单位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取得红榜荣誉(以昆山住建局发布的红榜为准)或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获得“省示范”、“苏示范”、“昆示范”其中一项荣誉(注明:该荣誉为昆山市级及以上宜居示范居住区或昆山市级及以上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优先入围;超过5家的以获得荣誉数量多优先入围,荣誉数量相同以提供昆山范围在管住宅项目总面积(业态含高层建筑的同类型所有项目面积累加)从大至小依序入围;(2)获得荣誉的报名单位不满5家,按报名单位在昆山范围内在管的住宅项目总面积(业态含高层建筑的同类型所有项目面积累加)从大至小依序入围,满5家为止;报名符合招标要求的物业服务人不满3家的,招标人按选聘方案重新招标,第二次招标报名符合招标要求的物业服务人仍不满3家的,物管会可以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开标时合格的投标人未超过3家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5.评标小组组成:由物管会从市物业协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5人组成。开标见证人:招标人推举代表2人,区镇物业办1人,社区1人。6.评分标准为:商务标45分、技术标40分、答疑分15分。(1)物业服务人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业态含高层建筑)物业服务质量获得“省示范”加2分、“苏示范”加1.5分、“昆示范”加1分,不累加最高2分,提供证明材料(注明:该荣誉为昆山市级及以上宜居示范居住区或昆山市级及以上示范物业管理项目且在有效期内)。(2)物业服务人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业态含高层建筑)物业服务质量2022年至今获得红榜荣誉(以昆山住建局发布的红榜为准)加1分,不累加最高1分,提供证明材料;(3)物业服务人在昆山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获得“红管先锋”党建引领示范荣誉的加1分,不累加最高1分,提供证明材料。7.中标人的确定采取下列方式: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得分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排序最前(即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委员会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8.已获取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拟委派项目经理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书(证书原件需带到报名现场备查)及简历;4.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的,将视作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十、外地企业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投标材料均需总公司名义。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泰极国际花园小区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陆雷杰 联系电话:0512-55155255
招标代理公司:苏州物立方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方 炜 联系电话:18963675121
昆山市千灯镇泰极国际花园小区
第二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